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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2022年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2/2/23 21:40:48 流览量:1240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 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B104430

138 0899 4713 (余先生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

151 1372 2640(肖小姐)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

135 5610 0770(钟小姐)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7.嘉应· 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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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根据《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33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题一:技术合同登记资助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技术合同登记方。
  二、资助范围
  在我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于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时间内获得认定通过的技术合同,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技术交易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
  (二)合同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资助额度
  (一)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按技术合同登记实际技术履约额不超过5%进行资助;
  (二)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按技术合同登记实际技术履约额不超过3%进行资助。
  单个合同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同一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合同技术履约额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前。
  四、申报材料
  每个合同单独填报一份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一)中山市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系统下载模板);
  (三)合同;
  (四)合同对应发票;
  (五)合同对应收付凭证;
  (六)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七)开户许可证。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或“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进行申报。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管理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网上填报。各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单位管理人审核后完成系统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一体化系统→申报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相应申报专题→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六、申报方式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3月21日;
  (二)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胶装、加页码),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C16办事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下午17时30分。

  专题二: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服务资助
  一、申报对象
  经申请批准设立的我市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
  二、申报条件
  各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于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时间内在我市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且登记的合同获得市科技局认定通过。
  三、资助额度
  各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按其2021年完成的登记技术合同交易总额的3‰进行补助,每个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服务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2021年完成登记技术合同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
  (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五)开户许可证。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书面申报(一式两份、胶装、加页码),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C16办事窗口。书面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徐畅、李慧子
  联系电话:88303920
  纸质材料受理: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
  电话:89817139

附件:
1.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服务资助申请表
2.2021年完成登记技术合同项目汇总表
3.合同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专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1日


详情请点击http://kj.zs.gov.cn/gkmlpt/content/2/2071/post_2071573.html#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