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 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138 0899 4713 (余先生)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51 1372 2640(肖小姐)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7.嘉应· 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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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珠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2020年版)》(珠税发〔2020〕15号)要求,我局将对税务部门异议的2021年度企业研发项目开展技术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不进行重复鉴定。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批次对该企业所有需鉴定项目进行一次性提交。 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研究开发项目异议告知书》的企业,按照《异议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申请技术鉴定。 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在上一年度前已经进行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鉴定。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由市科技创新局组织,受理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次鉴定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企业直接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利民平台),在“项目申报”填报模块进行在线填报并网上提交规定的填报材料。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另外,也可通过珠海市税务局网站(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ww_qysdshsqj/city_ztzl_single.shtml)“工作动态”中“专题专栏”事项下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鉴定填报培训课程及其他要求详见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科技服务”事项下面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栏目。 (一)注册。首次使用惠企利民平台的用户依据系统要求注册,选择“法人注册”(法人注册最后扫码环节可由经办人扫码,第二步实名核验可跳过),获得企业管理员账号和密码。 各企业项目申报人使用“法人注册”的账号登录惠企利民平台,选择对应的“申报方向”,点击“立即申报”,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表”(附件1),上传规定的附件材料(附件2),完成后选择“提交”,视为完成该项目申报,如有多个项目,则选择“继续去申报”,重复操作即可。 上传附件要求为中文材料、字体清晰,每份附件材料要求盖公章彩扫或原件彩扫(如果是第三方带有原章的材料,可不盖公章,直接彩色扫描后上传),每份材料限定10M内,pdf格式。其中,因辅助账表格过大,为确保清晰,可不盖公章,直接上传EXCEL格式。 (三)信息推送。本项目鉴定全程无纸化,各申报企业仅需关注惠企利民平台动态,并绑定“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鉴定评审结果除申报企业登录平台可查询外,微信公众号也定向推送申报企业。 (一)申报受理。受理窗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管理平台向企业反馈审查结果。材料不合规范的,受理窗口将退回企业修改,申报企业可自退回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补充材料并提交。 (二)专家评审。项目鉴定采用专家网上评审形式。鉴定部门按照技术领域对项目进行分组,抽取专家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鉴定,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三)结果反馈。项目鉴定完成后,市科技创新局统一将鉴定结果通报市税务部门,并向企业反馈鉴定结果,企业自行登录管理平台打印证书。第一批申报企业预计5月中旬可在管理平台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 项目鉴定结果出来后,企业如对专家意见为“不通过”的项目有异议,可在网上申报系统发布评审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平台提出申诉理由。同一项目只能提出一次异议申诉。 申诉不能对已提交项目材料进行修改,申诉书中内容不得与已提交资料自相矛盾。 异议申诉的重新评审时间将在初次评审工作完成后进行。 受理窗口地址:珠海市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栋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A201; 鉴定材料受理:黄宏立 2155012 余 夫 2155251 卢 灿 2155017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柯雅莉 2601015 网络技术支持:0756-2602052,0756-2602051附件3:相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摘要.wps
详情请点击:http://www.zhuhai.gov.cn/kjcxj/gkmlpt/content/3/3062/post_3062343.html#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