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1892506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728539668(袁小姐)
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路419号401房之一(原城管局大楼) 15119377484(饶小姐)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15989296283(刘先生)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13600321188(段先生)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15989296283(刘先生)
————————————————————————————————————————————————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报指南
补助标准
(一)对2019年被认定(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2019年,第三方服务机构每辅导一家大良辖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给予该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企业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已获区级财政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申请对象
(一)2019年被认定(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大良辖区企业;
(二)2019年辅导大良辖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但未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的大良辖区企业。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
(一)《大良街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6-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或批文通知;
(四)企业承诺书(企业适用,附件6-2);
(五)与服务机构的服务合同(协议)、发票及有关佐证材料(第三方服务机构适用);
(六)辅导机构承诺书(第三方服务机构适用,附件6-3);
(七)《证明》(第三方服务机构适用,附件 6-4 );
(八)企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但未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的结果相关佐证材料(未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企业适用);
(九)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受理地点及申请时间:详见《大良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大良街道2019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通知》。
联系人:
严小姐:0757-29366649,13726333377;
卢小姐:0757-29938246;
黎小姐:0757-29938240。
附件6-1:
大良街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所属行业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电话号码
注册资本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上年度产值
(营业额)
上年度
纳税总额
申请扶持
项目范围
□ 科技创新类 □ 金融服务类 □ 商贸流通类 □ 美食旅游类
□ 股改上市类 □ 村改项目类 □ 工业企业“小升规”类 □ 增资扩产类
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实施范围、项目介绍等)
申请补助金额
申请单位
负责人承诺
本单位对以上填列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大良经科局
审核意见
大良财政局
审核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6-2:
企业承诺书
大良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填写单位名称) 申报 (项目类别名称),现申请2019年度大良街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大良街道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补助,对所申报项目本单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保证报送的申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复印件与原件资料的一致性,且在2019年度无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无未消除的违规处罚记录,符合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如提交虚假申报资料,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同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回下拨的补助资金,并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2、本单位承诺自取得本政策补助资金之日起,5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大良,不改变在大良纳税的义务,否则全额退回所获得的补助资金。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6-3:
辅导机构承诺书
大良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填写单位名称) 申报 (项目类别名称),现申请2019年度大良街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大良街道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补助,对所申报项目本单位承诺如下:
2、本单位保证报送的申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复印件与原件资料的一致性,且在2019年度无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无未消除的违规处罚记录,符合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如提交虚假申报资料,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同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回下拨的补助资金,并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2、本单位承诺自取得本政策补助资金之日起,5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大良,不改变在大良纳税的义务,否则全额退回所获得的补助资金。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6-4:
证 明
我司确认 (辅导机构全称)为2019年度辅导我司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2019年度大良街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大良街道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辅导机构项目”的唯一机构。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