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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18925061970(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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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15989296283(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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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资助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第一专利权人或PCT第一申请人,且专利权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
(二)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工作且居住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人;
(三)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专利资助范围为2019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2019年进入国外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维持6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
资助标准
(一)国内(包括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5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2,000元/件。
(二)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0元。
(三)PCT专利申请:通过PCT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外国家阶段,是职务申请人的,资助10,000元/件;是非职务申请人的,资助5,000元/件。
(四)发明专利年费:对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1,8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4,8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7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2,800元/件。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
(五)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且企事业单位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市专利资助资金的,可登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scjgj.gz.gov.cn/)进入“政务服务”栏目,点击“专利资助申请”;或者登陆“广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uangzhouip.gzzlfwpt.cn/)点击“专利资助”,进入“广州专利资助申请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实名认证注册用户。
申报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年费收据;受理国家或地区专利管理部门发出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
2.PCT专利申请:PCT国际申请通知书和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及中文译本)。
3.未申领其它各级专利资助资金承诺书。
申报时间
资助标准中所述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时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申报专利资助资金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专利权人的界定
申请专利资助的,以专利证书中所载专利权人和授权公告文本所载地址为准;申请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的,专利权人地址须在第五年之前(从申请之日算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关于发明专利年费的资助的申报
发明专利年费资助仅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发明专利授权后提前缴纳第6-9年年费的,不对提前缴纳的年费进行资助。
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如果专利权人申请了第6年的年费资助,将视为主动放弃第8年及以上的年费资助,再次申请时将不再受理。
关于PCT申请的资助
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只有进入国外的国家阶段后才对专利权人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