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
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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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1892506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728539668(袁小姐)
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路419号401房之一(原城管局大楼) 15119377484(饶小姐)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清城区滨江路51号汇达商务大厦09层12号136 0293 7238(李先生)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13600321188(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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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
(二)境内企业已在境外注册商标或注册品牌,2017年出口业绩纳入广州市统计口径;
(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企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主要用于推动自主国际品牌建设项目,支持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向:
支持企业并购国际品牌,对企业已支付的并购金额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在该方向获得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
对企业设立境外专柜的租金和装修费用给予定额补助,超过4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个专柜2万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最多获补助10个专柜),4万元以下的暂不纳入补助范围;
对企业设立境外门店的租金和装修费用给予定额补助,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个门店5万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最多获补助10个门店), 10万元以下的暂不纳入补助范围。
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品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的场租给予20%的补助,单场活动获得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单个企业最多获补助5场宣传推广活动。企业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必须以宣传推广企业自主国际品牌产品为主题。
支持企业在境外国家或地区进行商标注册,对企业注册境外商标的商标申请费、公告费及注册费三项总费用给予定额补助,超过1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个境外商标5000元的定额补助, 1万元以下的暂不纳入补助范围。单个企业在该方向获得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
项目发生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合同、协议和付款凭证为依据),单张发票金额低于500元(不含500元)的不纳入支出费用计算范围。最终的扶持比例将视企业申报情况,根据资金额度总量按比例进行调整分配,计算后补助金额未达5000元(不含5000元)的暂不纳入补助范围,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
项目申请单位请于8月3日(星期五)按要求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