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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2024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8/7 21:56:55 流览量:561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3.嘉旺·睿旺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3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4.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区县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具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151 1937 7484(饶小姐)


5.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51 1372 2640(肖小姐)


6.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9.嘉应·广州语晨科技金融: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36号第六层18665633222 (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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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经费管理办法》(穗南科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项目办法》)、《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穗南科规字〔2023〕2号,以下简称《经费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压实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各方责任,强化勤勉尽责义务,提升科技计划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区科技局拟于近期开展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2年、2023年、2024年在研的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主要内容

  (一)在研的2022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项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海水关键光学及生化参数剖面智能测量系统”等15项在研的2022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将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验收,需在2025年10月30日前报送项目验收材料。项目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评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项目实施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在研的2023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

  1.2023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项目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城市智能交通数据的融合挖掘与智能推演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22项在研的2023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第二年实施期将于2025年11月30日结束,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项目实施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2023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项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抑酸药和酪酸梭菌上清液序贯联用对小鼠幽门螺杆菌根除及胃黏膜炎症的影响”等14项在研的2023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将于2025年11月30日到期验收,需在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项目验收材料。项目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评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项目实施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2024年在研的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

  1.2024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项目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面向复杂场景的新一代智能设备数字化售后服务平台”等20项在研的2024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第一年实施期将于2025年10月30日结束,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项目实施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2023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根据《项目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基于乳房热场及其生物节律的乳腺癌AI预警算法研究与产业化”等16项在研的2024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第一年实施期将于2025年10月30日结束,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项目实施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三、验收主要流程

  为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力度,请各单位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及时提交验收申请材料。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在材料成功受理后1-2个月内分批开展。民生科技计划项目采取材料验收方式,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现场验收方式。

  (一)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至区科技局初审(验收材料详见附件2)。区科技局对项目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及合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受理的进入验收评审环节,不予受理的退回项目承担单位修改。

  (二)验收评审。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验收评审后,项目承担单位补充、完善相关验收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

  (三)验收结论。项目验收按照《项目办法》执行,验收结论分为通过、结题、不通过。首次验收结论为结题或不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自首次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可向区科技局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四、相关要求

  (一)为进一步减轻项目承担单位负担,区科技局可结合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视情况对部分项目开展过程评估。对于分阶段拨付经费的重大项目,在拨付后续经费前须开展过程评估或项目验收。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对已全面完成合同书规定各项指标的科技计划项目,可提前申请验收。项目实施期需延长的,应当在合同(任务)书实施期满前办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

  (三)根据《项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取消相关责任主体5年内申报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资格,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装订要求:各类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编制附件目录和页码。

  2.报送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四楼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

  3.联系方式:郭柳弟、许晓山,020-39053849、020-39910438,邮箱:52292289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名单

2.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

3.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情况报告材料

4.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5.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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