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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5年第二批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7/23 21:20:06 流览量:591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3.嘉旺·睿旺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3号写字楼

136 0032 1188(段先生)


4.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区县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具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151 1937 7484(饶小姐)


5.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51 1372 2640(肖小姐)


6.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9.嘉应·广州语晨科技金融: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36号第六层18665633222 (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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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根据《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荔科工信规〔2023〕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说明

  本次申报内容主要有高企成长贷款贴息、研发投入工作补贴、研发投入增量奖励、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奖励等项目。

二、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由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网上受理,组织评审、荔湾区门户网站公示及后续相关程序,并按要求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www.lw.gov.cn)查看。

  (二)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策兑现事项全量进驻统一平台管理相关工作的函》精神,申报项目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

  网上申报具体流程

  (1)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企业,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点击登录首页中的“立即注册”。进入注册页面,点击法人注册。按照页面中的要求输入账户信息、用户信息等,出现实名核验的页面,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方式进行核验,核验完成后账号注册成功,会以短信方式将注册账号告知。

  (2)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首页,点击导航区右上角“登录”。

  (3)登录后在顶部导航区“广东省”中切换,选择“广州市”,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页面,在导航栏最右侧找到“穗@i企平台”。

  (4)在穗@i企平台页面导航区找到“穗政通”进入穗政通专区,点击“找政策”,发文单位选择“荔湾区”,在“今日申报”找到政策“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点击进入政策详情。

  (5)下拉至底部找到申报入口,即可申报对应奖励事项。

  (6)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须打印并胶装完整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5日。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20-81376707;谭胤,联系电话:020-81401817)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符合《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规定在荔湾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扶持标准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高企成长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产业;

  (2)申报单位为非“四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2023年以来成长为“四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

  (3)贷款用途为用于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加大研发等;

  (4)同一笔贷款已享受省、市、区类似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条款。

  2.扶持标准:

  (1)按企业上一年度贷款产生利息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万元。

  (2)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实际贷款利率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照实际贷款利率执行。

  3.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兑现事项申报材料(附件1);

  (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

  (3)企业收到银行贷款时、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金与利息时银行提供的相关凭证;

  (4)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2024年度贷款还本付息明细表;

  (5)如为近两年内成长为“四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当年度纳统证明(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首次成为“四上”当年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

  (6)符合税务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2024年度和2025年度最新月份“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7)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研发投入奖励

  工作补贴

  1.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是注册在荔湾区的纳统单位,2024年研发费统计填报数在50万元以上。

  2.扶持标准:

  (1)研发费当年合计数在5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0元的工作补贴。

  (2)研发费当年合计数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工作补贴。

  (3)研发费当年合计数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工作补贴。

  (4)研发费当年合计数在2亿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工作补贴。

  (5)工作补贴包含对统计人员的工作补贴,由该单位统筹分配,统计人员享受补贴合计比例应不低于50%。

  3.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兑现事项申报材料(附件2-1);

  (2)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2024年12月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

  (3)符合税务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2024年度和2025年度最新月份“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4)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增量奖励

  1.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是注册在荔湾区的纳统单位,2024年研发费统计填报数在50万元以上。

  2.扶持标准:

  (1)纳统单位经核定的当年研发费减去上一年度研发费的差额增量,按差额增量部分的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2)纳统单位研发费和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申报数近两年平均增长率都在10%以上,且上一年度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申报数在200万以上的,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增量奖励包含对科研团队和管理团队的奖励,由该单位统筹分配,科研团队和管理团队享受奖励比例合计应不低于50%。

  纳统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兑现事项申报材料(附件2-2);

  (2)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披露年研发费用的汇算清缴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需要提供税局盖章的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包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4)符合税务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2024年度和2025年度最新月份“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5)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科技服务机构奖励

  培育奖励

  1.申报条件:科技服务机构辅导注册在荔湾区的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

  2.扶持标准:科技服务机构辅导注册在荔湾区的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每家1万元给予该科技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兑现事项申报材料(附件3);

  (2)《2024年度辅导注册在荔湾区的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

  (3)高企申报书中显示中介机构为申报机构的证明页;

  (4)服务机构和被辅导企业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

  (5)符合税务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2024年度和2025年度最新月份“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6)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规范要求

  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有效,扫描件要确保清晰、可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5日。

五、申报方式与联系方式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荔湾区逢源路128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勇,020-81376707;谭胤,020-81401817

高企成长贷款贴息奖励申报链接: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745986601444421030BG008,44556fbf067b6ea9279643fff251fb3e

研发投入工作补贴奖励申报链接: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745986601444421030BG007,91c70e618a27099b917e878cee5ab138

研发投入增量奖励申报链接: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745986601444421030BG012,8f2b87fc0a295bbdbf88d585bcd60c99

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奖励申报链接: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745986601444421030BG010,33528d1979c36e5d06c07b3f3a20963e

六、奖励或补助经费的使用

  获得财政资金的申报单位要严格遵守《广州市荔湾区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纪律检查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4年度高企成长贷款贴息申报书.docx

附件2-1:2024年度研发投入工作补贴申报书.docx

附件2-2:2024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奖励申报书.docx

附件3:2024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奖励申报书.docx

附件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查看完整附件请点击https://www.lw.gov.cn/zzzs/tzgg/content/post_10367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