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嘉旺·乾阳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3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4.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区县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具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151 1937 7484(饶小姐)
5.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51 1372 2640(肖小姐)
6.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7.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8.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9.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安排计划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60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预拨)的支持对象、分配额度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5。 (一)加快资金拨付。请各地市工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在收到划拨资金的30日内,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相关企业,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拨付情况报我厅(融资促进处)。 一是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号)等相关规定,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企业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应主要用于提升创新水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 二是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企业须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保绩效目标完成。各相关地市和单位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绩效评价、资金验收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四)其他事项。根据财建〔2022〕160号文,此次下达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为预拨部分资金。后续工信部绩效考核结果明确后,可能出现个别企业因未完成绩效目标失去奖补资金资格的情况,因此各地市下达资金时必须要求企业签订承诺函(详见附件6),若根据工信部绩效考核情况,要清退资金的,按要求自愿全额或部分退回奖补资金。附件:1.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2.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3.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分市)4.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企业)5.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分市)
详情请点击http://gdii.gd.gov.cn/gkmlpt/content/3/3972/post_3972679.html#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