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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申报

发布时间:2022/4/2 19:55:20 流览量:1150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 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B104430

138 0899 4713 (余先生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

151 1372 2640(肖小姐)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

135 5610 0770(钟小姐)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7.嘉应· 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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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市绿色产业企业的情况,搭建绿色产业企业相互交流、供需对接的合作平台,促进我市绿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我委自2020年始建立且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今年将继续面向全市开展入库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入库对象需在我市注册经营或设有分公司,属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范围的企业,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件2解释说明):

  (一)节能环保产业:包括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节能改造、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

  (二)清洁生产产业:包括产业园区绿色升级、无毒无害原

  料替代使用与危险废物治理、生产过程废气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节水和废水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废渣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清洁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能源系统高效运行。

  (四)生态环境产业:包括生态农业、生态保护、生态修复。

  (五)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包括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城镇能源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园林绿化。

  (六)绿色服务:包括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管理、项目评估审计核查、监测检测、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


  二、申报方式

  (一)我委将长期受理、定期审核申报材料,具体工作由市节能中心负责。

  (二)申报单位可登录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www.gzjnw.org.cn),进入“公众系统—业务申报”栏目,在页面左侧查看“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申报”通知并下载“绿色产业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点击右侧“绿色产业企业申报”进行资料填写、附件上传等操作以完成申报。

  (三)已纳入《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如企业信息有较大变化或需要补充材料的,请按本通知要求登录平台进行修改完善。


  三、入库管理

  (一)强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产业政策的信息传导,结合申报情况,优先推荐入库单位享受我市的绿色产业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绿色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搭建入库绿色产业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根据不同行业及业务需求,打通供需信息渠道,促进绿色产品、技术及服务的广泛应用。

  (三)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技术及成果,按程序纳入《广州市绿色技术及成果推广目录》,在全市节能培训及节能技术交流会上进行推广,并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相关绿色技术产品或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目录。

  (四)依托入库单位的专业技术力量,优先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承担我市绿色发展领域相关工作,为我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考核、节能宣传及其他绿色发展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我委对入库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有进有出”的原则适时调整、增减入库单位数量,入库单位自愿接受我委相关管理及监察。被投诉后确认或在监察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将被剔除出企业名录库,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附件1 绿色产业企业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2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解释说明.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详情请点击http://fgw.gz.gov.cn/gkmlpt/content/8/8166/post_8166434.html#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