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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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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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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入库申报要求详见《2021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申报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企业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2.申报企业按各专题的入库申报文件编制要求,清晰的编制材料先后顺序,在网上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有关企业收到审核意见后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镇区推荐流程。
1.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至市工信局,并于5月13日将纸质版汇总材料按照专题方向报送至相关科室。
2.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23点整自动关闭。
(一)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入库申报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2)编制专题申报书,申报书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一正三副,正本内第三方材料须全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制作电子版,同时提交相关附件。
(二)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若重要信息无法辨识则视为无效。
(三)申报书须经申报企业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和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一)申报企业已申报或获得过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等市工信局专项资金与本次申报中相同扶持方向(专题)的企业或项目,不能申报对应专题。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本次申报所有专题的项目资助方式为事后奖补方式。采取“先入库、后资助”的实施方式,按照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扶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待正式下达专项资金及项目扶持目标要求后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申报企业可与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详见附件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题一、专题二、专题四联系人: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郝毫保(联系电话:88308273),专题三、专题五、专题六联系人: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房钦(联系电话:88329437)。
1.2021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1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文件编制要求
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业务指导联系电话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9日
专题一、项目过渡性用房补贴。
申报方向:
对新设立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在本市租用过渡性厂房或办公用房的,按项目所在地的“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如没有,参考当地同类的平均租金)给予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扶持方式:
资助方式为先入库后资助,按照项目评分确定支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根据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方向二: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专题二、支持应用项目建设-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
1.申报方向:
支持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经评审认定,择优支持重点标杆项目,按项目投入的金额给予不超过30%的事后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扶持方式:
资助方式为先入库后资助,按照项目评分确定支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根据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专题三、支持应用项目建设-融合应用项目建设。
申报方向:
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支持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开展5G技术、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项目建设。
扶持方式:
本专题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相关投入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安装调试费、测试/测评/适配/服务费用等,不包括差旅、会务、薪酬、基建、装修及市场运营推广等费用,发票日期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30%的标准给予补助。同一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资助方式为先入库后资助,按照项目评分确定支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根据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专题四、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管理能力提升。
申报方向:
支持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工业企业,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融合创新,实现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方面能力的提升,按照企业信息化建设、融合创新水平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事后奖补(同一个企业省、市贯标奖补资金上限为40万元)。
扶持方式:
资助方式为先入库后资助,按照项目评分确定支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根据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方向三: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能力
专题五、支持高端软件研发补贴。
申报方向:
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超高清视频等高端软件产品。经评审,择优分级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
扶持方式:
本专题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资助方式为先入库后资助,按照项目评分确定支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根据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专题六、支持引领性产业化项目研发投入。
支持方向:
支持主要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包括雷达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行业、家电行业、电子测量仪器、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元件行业、电子器件、电子信息机电产品、电子信息专用材料、智能硬件设备等)生产、加工及研发,主营业务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中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G、超高清视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器件或产品等。
扶持方式:
本专题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相关投入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安装调试费、测试/测评/适配/服务费用等,不包括差旅、会务、薪酬、基建、装修及市场运营推广等费用,发票日期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30%的标准给予补助。同一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资助方式为先入库后资助,按照项目评分确定支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根据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制定资助计划,经相关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详情请点击:http://www.zs.gov.cn/gxj/tzgg/content/post_1927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