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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为组织开展好我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316号,见附件)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 2021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可申报高企认定。 (二)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8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2019年、2020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要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注意主管部门应为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进行更改,并在企业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前应先在国家 “科技型中企业服务”网(http://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二)区级审核。各区科技部门需按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认定申报企业的资料审核工作。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盖章签名后分别于6月16日(第一批)、8月16日(第二批)、9月26日(第三批)前递交到市科技局。 为帮助企业完善高企认定申报材料,提高企业申报通过率,今年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将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为申报企业提供免费的专家预评审服务。今年专家预评审分为线上预审和现场预审两种方式,企业可通过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可通过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活动入口填写好相关信息即可预约评审服务。 3.专家评审。工作人员在收到企业预约信息并确实企业资料填写情况后,将为每一家企业安排一名相对应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线上预审。 4.专家意见反馈。工作人员将会在企业预约登记后的4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的评审意见以邮件反馈到企业联系人邮箱。 5.修改申报材料。企业收到反馈意见后,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及完善。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留意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发布的现场预评审会议通知,按照要求进行预约。协会在收到企业预约登记后,确认好企业的评审时间安排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 3.打印申报材料。企业收到确认信息后从系统导出高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4.专家评审。企业代表在规定的时间段,带齐申报材料参与专家预评审。 5.评审安排。现场预评审时间及地点安排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3楼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316号)
详情请点击:http://fskjj.foshan.gov.cn/gkmlpt/content/4/4765/post_4765149.html#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