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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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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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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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市监规字〔2019〕1号),决定组织开展荔湾区2021年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因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扎堆,请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先按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向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电子申请材料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的PDF文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2.电子材料经审核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的纸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请务必保持电话联系方式畅通。
3.申报时间:2021年3月1日到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4.国内同一件授权发明专利所获得的各级财政资助(含本级)总额不得超出其实际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的专利代理服务费用总额;同一件专利已获得市级国外发明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资助的不再重复进行资助。
申报指南
1.资助对象:对专利申请地址属于荔湾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2020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费用进行资助,资助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
2.扶持标准:
(1)个人:国内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件;
(2)法人:国内发明专利资助5000元/件。
1.资助对象:对专利申请地址属于荔湾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2020年PCT申请费用进行资助,资助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
2.扶持标准:
(1)个人: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发明专利资助7000元/件。
(2)法人: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发明专利资助10000元/件。
1.资助对象:对专利申请地址属于荔湾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授权的发明专利年费费用进行资助,资助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
2.扶持标准:
对授权后维持10年(含10年)以上的发明专利资助1000元/件。每项专利最多资助1次;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专利年费资助数量不超过10件。
1.奖励对象:2020年经国家、省、市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试点、示范市场的荔湾区专业市场。
2.扶持标准:按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的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详情请点击http://www.lw.gov.cn/zdlyxxgk/zscq/zlcxyfz/content/post_7124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