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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加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3/3 18:53:52 流览量:1523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广东恩华集团办公楼三楼

151 1937 7484(饶小姐)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

131 7292 8590(邓小姐)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

135 5610 0770(钟小姐)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新型工业园4区厂房C3401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2 1128 9000(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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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加分工作的通知

中山科发〔2021〕26号
各镇街经科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19〕29号),现正式启动2020年度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加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积分加分标准
  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技术人员每满1年积6分(最高限48分),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人员入职的最近时间开始计算,且申请当年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间。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时间,按累进制计算(当年认定通过按一年计,以此类推),对于人员的入职时间,按四舍五入原则,申请加分时在企业累计工作超过183天按一年计。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及技术人才的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以省科技厅公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名单为准,并在证书有效期以内的企业。
  (二)享受积分加分政策的技术人员,必须目前在该企业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且累计工作超过183天(以最近半年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为准),学历在大专以上、或获得初级以上职称,或获得三级以上的技术、技能人才(含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以上三项学历职称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其一)
  学历应为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有统一编号可查询。(包括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电大、远程教育等形式;不含通过函授、培训等颁发的证书)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应为国家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认可范围内。
  (三)申请人须已在所在镇街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建档并取得流动人员积分编号,获得积分编号是核对积分是否有效的标准。

  三、申请流程
  2020年度高企人才积分加分工作采取中山市科技一体化系统申报,只受理企业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一)注册。申请人、申请单位均需在http://pro.zskj.gov.cn/index.do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请。申请人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其中流动人员积分编号为必填项,单位管理员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申报信息上传附件,提交到所在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账号审核状态栏显示提交至镇街审核才为成功提交)。
  (三)系统审核。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至科技局。由科技局完成系统审核,并通过系统短信将审核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四)提交纸质材料。系统状态显示“请递交纸质材料”时,申请单位打印《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才积分加分申请表(个人)》、《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才积分加分申请表(单位)》以及附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交至镇区科技主管部门,由镇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要确保提交材料完整和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申请时间
  (一)申请人和所在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方式:周岳、李慧子,88303920。

附件:
1.积分申请申报流程图
2.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才积分加分操作流程

3.国家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日



详情请点击http://kj.zs.gov.cn/gkmlpt/content/1/1910/post_1910569.html#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