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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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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2018〕95号)文件精神,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地区发展,现发布2020年度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次征集的科技计划项目共四类:2019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补助、2019年度“四上”企业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补助、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补助、白云区医疗卫生科技项目。
以上类别项目的申报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见附件。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10月29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5室)。
附件1.白云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补助申报指南
2.白云区2019年度“四上”企业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补助申报指南
3.白云区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补助申报指南
4.白云区2019年度医疗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周翠玉、黎楚琳,联系电话:80736025)
附件1
白云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补助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白云区“1358”发展思路,支持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树标提质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白云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白云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承诺 5 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本白云区、不改变在白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三)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依据“树标提质行动方案”第四条(一)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培育)。
二、补贴标准
奖励5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奖励资金共100万元,按1:1分担)。
三、申报材料
(一)白云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补助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含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水印标识);
(四)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2019年高企暂无高企证书,该项资料可办理拨款时再补充提交);
(五)企业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上述纸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步将电子版(PDF格式的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申请表,按“企业全称+专题名称”命名)发送至区科工商信局科技科邮箱kjfzhk@126.com。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9日。
(二)申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5室)。
六、审批程序
(一)受理:区科工商信局受理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上报:项目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经局班子会同意后拟文报区政府;
(三)公示:经区政府复函同意后,符合补助的企业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发放奖补。
七、奖补资金的使用
奖励资金由企业统筹使用,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
白云区2019年度“四上”企业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补助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白云区“1358”发展思路,支持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现开展白云区2019年度“四上”企业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白云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承诺5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本白云区、不改变在白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三)2019年经相关部门新认定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的“四上”企业。
(四)2019年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2019年新设立的企业内部研发机构,经相关部门新认定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的,按研发投入的 10% 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350 万元。
(二)2019年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最高按研发机构总投资额的 10% 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白云区“四上”企业认定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补助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如证书复印件、公示文件);
(四)“四上”企业证明材料(2019年报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
(五)企业承诺书;
(六)其他证明材料(例如2019年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等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上述纸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步将电子版(PDF格式的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申请表,按“企业全称+专题名称”命名)发送至区科工商信局科技科邮箱kjfzhk@126.com。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9日。
(二)申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5室)。
六、审批程序
(一)受理:区科工商信局受理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上报:项目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经局班子会同意后拟文报区政府;
(三)公示:经区政府复函同意后,符合补助的企业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发放奖补。
七、奖补资金的使用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获得的奖补资金应当用于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附件3
白云区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补助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白云区“1358”发展思路,支持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现开展白云区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白云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承诺 5 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本白云区、不改变在白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三)2019年度参加市级及以上孵化器绩效评价排名区前三名的孵化器运营团队;
(四)2019年度参加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排名区前三名的众创空间运营团队。
二、补贴标准
(一)绩效评价排名白云区前三名的孵化器运营团队(同一运营团队服务于不同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不重复享受),分别给予 10 万元奖励性资助;
(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排名区前三名的众创空间运营团队(同一运营团队服务于不同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不重复享受),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白云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补助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绩效评价排名证明材料;
(四)企业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上述纸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步将电子版(PDF格式的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申请表,按“企业全称+专题名称”命名)发送至区科工商信局科技科邮箱kjfzhk@126.com。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另外通知。
(二)申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5室)。
六、审批程序
(一)受理:区科工商信局受理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上报:项目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经局班子会同意后拟文报区政府;
(三)公示:经区政府复函同意后,符合补助的企业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发放奖补。
七、奖补资金的使用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获得的奖补资金应当用于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附件4
白云区医疗卫生科技项目
专题及重点支持领域
本年度征集的医疗卫生科技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如下:
(一)一般项目
研究方向:面向白云区辖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开放(包括区辖内省、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向:
1.公共卫生、应急医疗保障、医疗卫生、疫情防控项目;
2.有一定优势的各类重点特色专科项目;
3.基层医疗卫生科研领域创新型发展方向、基层医疗卫生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管理方向等学科项目的研究。
(二)引导项目
研究方向:引导项目面向白云区区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开放,针对区属单位副高及以下职称中青年卫生工作者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疫情防控等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人员,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熟悉本学科的技术动态。
立项标准
医疗卫生科技项目必须经专家组评审,且评分达到75分及以上;同一单位立项数一般不超过5项。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白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相关业绩;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二)项目组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
3.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项目组一般不超过5人,确有需要超出人数限制的,必须书面说明。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并对白云区社会事业发展有一定的支撑作用;
2.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社会效益;并能在白云区应用;
3.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不予立项范围
申报单位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五年内有国家、省、市不良科技项目信用记录的;
2.已承担过区科技计划项目,不按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和管理,不及时提供进度,不按规定结题验收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一年以上的;
3.不按规定要求提供统计数据的;
4.其它所有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
项目经费
本年度白云区医疗卫生科技项目经费来源为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详情请点击:http://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6816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