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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9/4 22:07:01 流览量:3459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广东恩华集团办公楼三楼

151 1937 7484(饶小姐)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131 7292 8590(邓小姐)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135 5610 0770(钟小姐)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新型工业园4区厂房C3栋401房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2 1128 9000(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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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政府、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引进前沿产业独角兽企业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珠府函〔2018〕396号)及《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103号),为持续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龙头企业,催生一批具备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独角兽企业,打造前沿产业独角兽群栖生态场,现启动2020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专题内容说明

  本年度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项目申报分为:

  专题一、培育库入库申报;专题二、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

  专题三、已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

  专题一、培育库入库申报

  1、商事登记注册住所位于珠海辖区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法人企业。

  2、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鼓励商事登记住所暂不在珠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遴选。此类申报企业必须出具市级商务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商务部门推荐函,并签订落户意向合同,承诺企业整体搬迁到珠海,或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研发基地。此类企业必须在2年内正式落户珠海,待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展实体经营后方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申报企业原则上设立时间不超过10年,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5年,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4、申报企业应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四新”企业,同时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入库培育。产业技术领域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含集成电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含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含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金融科技、跨境电商、新零售、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

  5、申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专题二、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

  经遴选已入库培育的市内独角兽种子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随着公司成长,依据估值的提升可以申请晋级为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企业。

  专题三、已入库的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

  经遴选入库培育的市外企业必须在2年内正式落户珠海,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展实体经营。相关情况经专家评估确认后方后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1、落户珠海的新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清晰明确,已在珠海市辖区内进行商事登记注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具备支撑新公司创新研发和业务开展等实际经营的办公场地。

  3、具备支撑新公司实际经营的人员情况。

  4、落户珠海的新公司有实际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1、各专题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技术和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单位负责人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2、3、4)。

  2、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必须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获取的财政研发启动资金参照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方式

  (一)企业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企业(入库企业)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胶装成册,在申报书内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于2020年9月25日17:00前报各区科技部门(各区联系方式见附件7),逾期不予受理。网络系统填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区科技部门工作流程。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接到纸质材料对照指南严格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于9 月30日12:00之前将辖区企业纸质材料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8,需盖章)EMS寄达我局,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版本、盖章扫描件)按照“所属区”命名,各区汇总发送至zhskcjgxk@zhuhai.gov.cn。

  (二)纸质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书、承诺函、相关佐证材料的顺序,编制目录,统一用A4纸张胶装,请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高新科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 506房

  联系方式:刘少博 2213091


      附件1:2020年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书

      附件3:2020年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晋级申报书

      附件4:2020年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确认申报书

      附件5: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书

      附件6:关于印发《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7: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工作各区联系方式

      附件8:2020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推荐汇总表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9月3日

附件

2020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培育引进前沿产业独角兽企业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珠府函〔2018〕396号)及《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103号),现启动2020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专题一、培育库入库申报

(一)培育库入库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商事登记注册住所位于珠海辖区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法人企业。

(2)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鼓励商事登记住所暂不在珠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遴选。此类申报企业必须出具市级商务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商务部门推荐函,并签订落户意向合同,承诺企业整体搬迁到珠海,或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研发基地。此类企业必须在2年内正式落户珠海,待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展实体经营后方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申报企业原则上设立时间不超过10年,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5年,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4)申报企业应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四新”企业,同时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入库培育。产业技术领域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含集成电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含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含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金融科技、跨境电商、新零售、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

(5)申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二)培育库入库申报层级标准

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分为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三个层级。

(1)独角兽企业

估值超过10亿美元(或60亿元以上),获得私募、创业投资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2)独角兽潜力企业

估值超过1亿美元(或6亿元以上),累计获得私募、创业投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3)独角兽种子企业

企业所属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容量大前景好;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的优势突出;具有实现高成长的基本保障;管理和研发团队专业、稳定,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科技创新为主的申报企业,必须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或颠覆性技术,研发投入强度高,拥有能支撑企业主营核心业务的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或取得新药证书;或者已申请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且近3年内合计获得过天使投资、外部创投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

2.基于互联网思维、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云服务等技术,围绕目标客户、产品和服务、盈利渠道等以平台生态型为主的申报企业,必须具有成长速度快,主营产品(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在短时间内有市值的爆发,并且未来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企业。且近3年内合计获得过天使投资、外部创投机构1000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科技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国赛、省赛、市赛一、二、三等奖,并获得区级科技部门和创投机构推荐的企业。

4.获得市顶尖人才、一类高层次人才支持的创业者创办的企业。

5.近2年曾入选国内外独角兽(未来独角兽)榜单,整体搬迁至珠海或在珠海设立独立法人的总部基地、研发基地的企业。

(三)培育库入库申报材料清单

(1)《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书(2020年)》(附件2)。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5)。

(3)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公司简介材料(限2000字)。

(5)全体职工花名册(含姓名、职务、学历、入职时间等)。

(6)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汇总表、核心成员购买社保、缴税证明。

(7)核心成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

(8)核心成员、技术带头人简历、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

(9)上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或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机关公章)。

(10)公司章程。

(11)估值情况说明。

(12)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的相关证明。

(13)参与遴选的非本市企业提供与市级商务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商务部门推荐函,并签订落户意向合同。

(1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荣誉证书;行业排名地位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已申请/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主导或参与的标准证明材料等。

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盖公司公章,申报书需加盖骑缝章。


专题二、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

(一)申报条件

经遴选已入库培育的市内独角兽种子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随着公司成长,依据公司估值的提升可以申请晋级为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企业。晋级评定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将以市科技创新局名义对外公布晋级名单。

(二)晋级申报材料清单

(1)《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晋级申报书(2020年)》(附件3)。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5)。

(3)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公司简介材料(限2000字)。

(5)全体职工花名册(含姓名、职务、学历、入职时间等)。

(6)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汇总表、核心成员购买社保、缴税证明。

(7)核心成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

(8)核心成员、技术带头人简历、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

(9)上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或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机关公章)。

(10)公司章程。

(11)获得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等内容)。

(12)最近一轮融资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13)晋级申请书(申报书内含样例)。

(14)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的相关证明。

(15)其他相关资质证明、荣誉证书;行业排名地位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已申请/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主导或参与的标准证明材料等。

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盖公司公章,申报书需加盖骑缝章。


专题三、已入库的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

(一)申报条件

经遴选入库培育的市外企业必须在2年内正式落户珠海,完成项目建设并开展实体经营。相关情况经专家评估确认后方后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1)落户珠海的新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清晰明确,已在珠海市辖区内进行商事登记注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具备支撑新公司创新研发和业务开展等实际经营的办公场地。

(3)具备支撑新公司实际经营的人员情况。

(4)落户珠海的新公司有实际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申报材料清单

(1)《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确认申报书(2020年)》(附件4)。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5)。

(3)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公司简介材料(限2000字)。

(5)全体职工花名册(含姓名、职务、学历、入职时间等)。

(6)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汇总表、核心成员购买社保、缴税证明。

(7)核心成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

(8)核心成员、技术带头人简历、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

(9)公司或母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机关公章);新公司申报前一季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0)公司章程。

(1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股权关系结构图。

(12)有效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

(13)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的相关证明。

(1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荣誉证书;行业排名地位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已申请/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主导或参与的标准证明材料等。

落户珠海入库企业以珠海公司为此类申报主体,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盖公司公章,申报书需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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