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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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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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广东恩华集团办公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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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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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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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新型工业园4区厂房C3栋4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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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2 1128 9000(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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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的目的为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以及促进广州市与港澳开展研发项目合作。该类补助属市科技计划中的创新环境计划。
本专题分为三个支持方向,分别为港澳初创企业补助、港澳成长企业补助、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
支持方向
方向一:港澳初创企业补助
对于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资助计划”、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企业创新研发资助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支持的青年初创企业或该企业技术团队,若其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则给予落户补助支持;对于受同一港澳特区政府资助企业的来穗项目,本方向只支持一次。
(一)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方向二:港澳成长企业补助
择优遴选支持港澳人士或港澳企业在穗成立企业,以拥有知识产权、目标市场明确、产业化前景良好的技术成果为基础,向市场提供新产品或新服务。
(一)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方向三: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
支持在穗机构与已获得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资助的香港企业在穗开展研发项目。
(一)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主管处室为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金若谷、陈聪颖
联系电话:83124169、83124317
对于同一申报单位仅限申报一个补助方向,此前已获本专题资助的企业不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