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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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层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 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山水城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B10栋4楼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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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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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嘉应· 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69号海岸时代公寓东座2319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9 3345 8933(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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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才是第一资源的作用,全面集聚科技领军人才,根据《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1〕110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支持领域(本年度支持不超过10项)
(一)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本年度支持不超过6项。
(二)社会公益领域,如:水资源与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防控、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学科建设等,本年度支持不超过2项。
(三)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领域,本年度支持不超过2项。
02
资助方式
03
申报要求
04
资助强度
05
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中山市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
网址:http://61.142.68.70:8922/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
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一)注册。已在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原始密码。
(二)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增设申报人帐号,即可线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书经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后方为成功提交。
(三)项目推荐。申报单位对应市直部门或所在镇街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在线审核推荐。
(四)材料报送。一体化系统受理项目申请后,申报单位在系统下载申报资料(带水印,无“草稿”字样,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一式2份),单位盖章后交至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可进入“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选择市科技局预约取号。
06
申报材料
1.《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佐证材料
4.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5.与项目相关的其它材料
07
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7时
(二)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7时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7时
08
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王坚良、李昀懿,联系电话:88319100。
(二)纸质材料受理: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窗口),联系电话:89817139。
附件:2021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2021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1〕110号),结合前期项目征集情况,特制定2021年度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牵头的创新学术研究团队,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聚焦我市具有一定优势基础的重点产业前沿细分领域和社会公益领域技术创新扩散,探索研究如何布局创新产业生态,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型技术成果转化等科研学术研讨活动,加速形成前沿细分领域的创新人才及产业链集聚态势。重点鼓励45周岁以下海外博士牵头开展的交流对接项目。
二、支持强度
(一)第一档次
1.支持强度:定额50万元。
2.考核指标: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地区的科研学术高地。量化考核指标:
(1)形成学术性的研究报告或产业分析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鼓励形成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价值的细分领域行业性报告。
(2)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性报告1篇以上(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领域项目)。
(3)组建常态化的组织或联盟。
(4)学术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办1场(含)以上。
(二)第二档次
1.支持强度:定额80万元。
2.考核指标:形成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供应链创新或管理创新等创新方法或组合,从而形成可推动产业升级、引领技术迭代的标准体系等创新成果,为下一阶段的应用研究、技术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基础。量化考核指标:
(1)形成学术性的研究报告或产业分析调研报告不少于4篇。鼓励形成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价值的细分领域行业性报告。
(2)发表论文论著不少于1篇。
(3)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性报告2篇以上(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领域项目)。
(4)组建常态化的组织或联盟。
(5)学术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办1场(含)以上。
详情请点击:http://kj.zs.gov.cn/gkmlpt/content/1/1978/post_1978164.html#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