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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佛山市第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21/3/9 18:23:51 流览量:1452
导 读: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房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

我司业务范围:快速开业注册/财税代理/专项审计及清缴报告/政府预决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申请认定/商标专利注册/高企、科技项目代理申报/股改上市融资

更多的科技政策信息,还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合作热线:

1.嘉应·广州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金燕大厦905

189 2506 1970(王先生)

 

2.嘉应·佛山顺德嘉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9号顺兴花苑22号写字楼

137 2853 9668(袁小姐)

 

3.嘉应·梅州百业旺办事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1号广东恩华集团办公楼三楼

151 1937 7484(饶小姐)

 

4.嘉应·清远办事处: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十三号商业大厦603

131 7292 8590(邓小姐)

 

5.嘉应·中山办事处:中山市石岐区龙井南路3号置贤大厦2416

135 5610 0770(钟小姐)

 

6.嘉应·南沙办事处: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159 8929 6283(刘先生)

 

7.嘉应·深圳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新型工业园4区厂房C3401

159 1977 0284(赵先生)

 

8、嘉应·梅州企盈办事处:兴宁市兴城宝华园C栋第17卡门店

182 1128 9000(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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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工信局正式组织开展第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对获批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最高可获的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


申报时间

2021年5月7日前。


扶持方式

对获批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按每家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标准以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分两批下达,第一批按市级扶持资金总额的50%,在确定项目计划后下达,其余50%资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达。
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

申报要求

按照《扶持方案》规定的建设目标、建设领域、创建方式、组建条件等要求,积极组织优势龙头企业及单位牵头申报。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2000万元。


申报条件

1.建设目标
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面向本市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目标。
2.建设领域
为强化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布局,引导全市有序开展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应在以下领域内建设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所含领域(现有共36个领域,以后与总体布局最新更新保持一致);
(2)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2+2+4”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所含领域。
在上述领域中,除装备制造和泛家居等本市超大行业领域可根据实际创建多个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其它领域原则上每个领域最多只创建1个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3.创建方式
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的主体性和
积极性,紧紧围绕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统筹考虑现有科技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借助已有产业技术联盟,或引导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尤其是转制院所,自愿选择自主结合,构建各类产业技术联盟,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探索机制和模式创新,创建创新中心。
4.组建条件:
(1)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创新中心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2000万元。
(2)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依托公司应是面向行业,由本领域骨干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以资本为纽带组成的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股东中应包括若干家在本领域排名靠前的企业(指排名全国前十、或者全省前十、或者全市前五的企业,企业排名应提供国家、省、市相应级别机构、行业协会等发布或开具的企业整体排名有关证明材料)。
(3)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联盟应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并包括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4)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建立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
(5)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具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按市场化运行,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企业委托研发、检测检验和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
(6)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研发力量。创新中心依托公司应有固定的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创新中心的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